一、合同终止的概念
合同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,他已不须再履行或无法在履行,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,他仍须履行,也可能履行。(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,合同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)。
二、合同终止的原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债权债务终止:
(一)债务已经履行;
(二)债务相互抵销;
(三)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;
(四)债权人免除债务;
(五)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;
(六)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。
合同解除的,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。
三、合同终止的效力
1.使合同债权债务归于消灭;
2.使合同担保及其他从权利也归于消灭;
3.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;
4.合同当事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:通知、保密、协助义务。